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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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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
豆瓣评分:8.2
出版时间:-04-01
+人评分
同名电影
豆瓣评分:7.9
12万+人评分
书虫评论:
严歌苓有一种本事,一把刀悄沒声出手,皮肉翻开,再捅深一寸,左右转一转。
看到何小曼部分的时候,开始觉得好。一个人性格的形成一点点被剥离出来,然后又永远根植于心,成为日后她所有行为的原点。
关于一个倒置英雄与平凡的年代。“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了我们平凡了更平凡,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严歌苓一如既往地解构历史中的英雄主义和宏大的国家话语。很耐读。
做个好人,至少,内心是富足的,波澜不惊地对抗着命运。
可能是我偏爱的这位作家最后几本书了,她真的是拿命在写。「人一生中也许只有那么一两个故事,而这一两个故事足以贯穿一生」。很棒,推荐。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全片最触动我的,就是那场独舞,关于信仰、对集体主义的控诉、青春之殇,一场戏都在里面了。冯小刚确实在做以前第五代导演才会做的事,他驾着他积累的20多年的名声,扭过头,凿一座碑。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作者语录:
清风听思语,莫负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从不需要想起,也从来不会忘记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却也永不会忘记。
青春不是年华,是心境,是无边的憧憬,是恢宏的想象,是生命的深泉在涌流,是炽热的感情,是美丽的象征,是无穷的希望,是力量的绽放,是勇气的勋章,青春是你我的。
推荐
电影《芳华》是冯小刚与严歌苓两个曾在文工团度过青春岁月的电影人首度携手,讲述的也是他们那个年代的青春故事。《芳华》的故事发生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这是导演冯小刚与编剧严歌苓合作的第一部作品,有着共同的文工团经历的两人在很多问题上都能产生共鸣。严歌苓12岁入伍,在文工团跳了八年舞,文工团生活被她“反复咀嚼”揉进创作中。冯小刚20岁进入文工团,在那里度过了七年的时间,他曾说过自己在部队文工团的这段生活,日后很多年都记忆深刻。“当脑子里一片黑白的时候,唯独这段生活,在我的脑子里是有彩色的。”
内容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某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
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她们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
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是为了讲述男兵刘峰的谦卑、平凡及背后值得永远探究的意义。
作者
严歌苓小说家,电影编剧。年出版首本长篇小说,同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年赴美留学,获艺术硕士学位。旅美期间获得十多项美国及台湾、香港地区的文学奖,并获台湾电影金马奖zui佳编剧奖、美国影评家协会奖。年加入美国电影编剧协会。代表作有《扶桑》《第九个寡妇》《小姨多鹤》《陆犯焉识》《妈阁是座城》及用英文写作的《赴宴者》等。作品已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出版。
书摘
那时假如一个男兵给一个女兵弄东西吃,无论是他买的还是他做的,都会被看成现在所谓的示爱。一九七六年春节,大概是年初二,我万万没想到刘峰会给我做甜品吃。我被堵在了宿舍里,看着对同志如春天般温暖的雷又锋,头晕眼花。把我的情书出卖给领导的那个男兵在我心里肯定粪土不如了,但不意味着任何其他男兵都能填补他的空缺。我晕晕地笑着,脸大红,看他把一个煤油炉从纸板箱里端出,在我们三人共用的写字台上支好,坐上一口漆黑烂炭的小铁锅。锅盖揭开,里面放着一团油乎乎的东西。他告诉我那是他预先和好的油面。他还解说他要做的这种甜品,是他老家的年货,不逢年过节舍不得这么些大油大糖。说着他对我笑。刘峰的笑是羞涩的,谦恭的,笑大了,还有一丁点赖,甚至……无耻。那时我会想到无耻这层意思,十六岁的直觉。现在回忆,他的谦恭和羞涩是有来由的,似乎他本能地知道“标兵”不是个本事,不能安身立命,不能指它吃饭。这是他的英明,他的先见。他又笑笑,下巴示意手里操作的甜品,土家伙,不过好吃,保你爱吃!我心里空空的,他每句侉音十足的普通话都在里面起回音。雷锋也干这个?用弄吃的示爱?……在我混乱并阴暗的内心,主要感觉竟然是受宠若惊。刘峰不单是团干部,人家现在是党委成员了。他从帆布挎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团黑黢黢的东西。一股芝麻的甜腻香气即刻沁入我混乱黑暗的内心。他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坨儿,在手心迅速捏扁,填上黑黢黢的芝麻糖,飞快搓成一个大元宵,又轻轻压扁。我看着他作坊工人般的熟练,连他复员转业后的出路都替他看好了:开个甜品铺子。锅里的菜油开始起泡,升起炊烟,他说,把你们全屋的人都叫来吃吧。我放心了,也失望了,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臊了一阵。我们同屋的三个女兵家都不在成都,一个是独唱演员林丁丁,家在上海;另一个就是香艳性感的郝淑雯。刘峰又说,他其实已经招呼过林丁丁了;中午她在洗衣台上洗被单,他就邀请了她,没明说,只说晚上有好吃的,四点钟食堂开饭少吃点儿。原来丁丁是他请的头一个客人。他又接着说,小郝馋嘴,早就跟他央求弄吃的了。哦,看来第一个受到邀请的是郝淑雯。郝淑雯跟哪个男兵要吃的会要不来?她动手抢他们都欢迎。
我看清了局面,三个同屋,蹭吃的是我。我问,那小郝人呢?他说放心吧,她一会儿准到。他推开窗户,窗外是一条没人走的窄巷子,排水沟又宽又深,偶尔有起夜的女兵偷偷往里头倒便盆。沟那边是一所小学的围墙,从来听不见念书声,总是咚咚呛呛地敲锣打鼓,给新下达的“最新指示”报喜。围墙非常老,砖头都粉化了,夏天苔藓绿丝绒似的,偶尔冒出三两丛野石竹。刘峰手和嘴都不停,话已经转到我父亲那里去了。他从来没见过我父亲这样的人,穿衣打扮举手投足都跟他认识的人不一样。有点古怪,嘿嘿……穿那种深灰毛料,上面还带细白道道,头发老长,打弯儿,脑后一排头发撅在后衣领上,头油都蹭上去了。像个旧社会的人。不是劳动改造了七八年?那要是不改造呢?不更怪?我说怪也不该改造啊,还不让人怪了?!
“对嘛,所以给咱叔平反了呀!”
我蒙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咱叔”是我爸。刘峰的样子是很称心很解气的,终于摆平公道了,他为我爸称心呢。
下面又是他的原话。
“别往心里去。那些人说你这个那个的,别上心。你爸是个好人。你爸真是好人。这谁看不出来?小穗子,挺起腰杆做人,啊?”
还是那种乏味语调。但说完他看着我,目光深深的。
假如以后的日子我记不住刘峰的长相,但他的目光我别想忘掉。
刹那间我几乎认定刘峰就是专门为我备的年货,让我私下里过个年。他拉上那两个志得意满的女同屋,不过让她们当电灯泡。我的案子事发,只有很少几个人对我说过同情的话。刘峰的同情,非同一般,代表最高美德同情我。刘峰跟我是人群的两极,他在上,我自然在底部,也许比何小曼还低。没人觉得何小曼危险,而我,让他们感到作为对手,有一种神秘的危险。刘峰对我的关怀同情,基于对我父亲的认同,为此我都可以爱他了。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刘峰说别哭,给,擦擦。他居然掏出一团糟粕的手绢给我,搁在平常我是要恶心的,但这一刻,不洁都象征着温暖和亲密。我认定这些土头土脑的甜饼就是专为我做的。你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拿来,变成你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但下一刻我就明白真正的爱或者关爱是什么了。林丁丁和郝淑雯同时进来,刘峰此刻正面朝窗外湿漉漉的冬夜,向她俩转过脸,那双单眼皮下发出的目光和看我是决然不同的。虽然雷又锋的身份使他仍然持重,但那目光是带荤腥的,现在看来就是带荷尔蒙的。他军鼓般的心跳就在那目光里。
这就明白了。刘峰爱的是她俩中的一个。想也不用想,当然是郝淑雯。前一年郝淑雯跟刘峰一块出过一趟差,去刘峰曾经做苦孩子的梆子剧团,学了个梆子独幕剧回来。郝淑雯是可以唱几声的,唱得不是最好,但唱歌的人没有她的舞蹈基础;她跳得也不好,但舞蹈队里又没有像她这样能开口唱的,因此这个载歌载舞的梆子戏,她就是独一无二的女一号。刘峰扮的是一个反派,最后要被女一号打翻在地。那是两人萌发恋爱的好时机。后来“触摸事件”暴露,我才知道我当时的判断多么失误。
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比郝淑雯大一岁,当时应该二十岁。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儿后遗症,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身体不舒服。这种时常生小病的女孩最让我们羡慕:带病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诸如此类的表扬嘉奖都归这类女兵包圆。我们那时都盼望生病。一帮年轻健壮的青年,挣死了表现不过是帮炊事班喂喂猪,切切土豆丝儿,多扫几遍院子,多抹几趟走廊,多冲几次茅坑,可毕竟是茅坑少,人多,上百个人都要挣学雷锋的表现,那得多少茅坑多大院子?所以每天闹点儿小病的人自然条件就比我们这些健康人要好,人家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丁丁还有一点,就是天真无知,那么一把岁数,你说阿尔巴尼亚人爱吃山鹰,所以叫山鹰之国,她也会圆眼睛一瞪:“真的呀?”她比我大四岁,可是拉到马路上肯定所有老百姓都会认为她更小。我们三人合用一个书桌,假如三个抽屉同时打开,你会发现只有丁丁是个女孩,我和郝淑雯都是地道丘八。丁丁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但所有破烂让她仔细收拾,就都摆放成了体己和细软。丁丁有一双不大但很圆的眼睛,绕了两圈不长但浓密的睫毛,让现在的人看,一定误认为她文了眼线。我当时真的愚钝,不知林丁丁暗中接受了刘峰多少小恩小惠。刘峰帮所有人忙,明着帮,但没人知道他暗中帮林丁丁更多的忙。
我们三个女兵从床下拿出马扎子,餐桌就是刘峰装煤油炉的纸板箱。刘峰自己蹲在地板上,说他老家的人都很会蹲,蹲着吃饭蹲着聊天,蹲着比坐着还舒适。我们有什么办法,只好让雷又锋舒适。刘峰做的甜品真好吃,他自己只吃一个,看着我们三人吃,像父亲或者大哥一样心满意足。林丁丁的手向第四个饼伸去的时候,刘峰说,哎呀小林,这玩意儿不好消化,净是油,回头别闹胃疼。丁丁的手在空中犹豫了一下,郝淑雯已经一把抢到自己手里。郝淑雯当时也被误导了,认为刘峰理所当然是为她做的饼,我们两个同屋是蹭吃的。任何男兵对她的殷勤她都是不多想的,先笑纳再说。欠她殷勤她可不答应。炊事班马班长一打肉菜就帕金森,马勺又是颠又是抖,一旦给小郝哆嗦掉勺头上两片瘦肉,小郝会夺过勺往马班长脑壳上打。一次冬训野营,毛毛雨里行军三十公里,到宿营地所有人都成了冰冷的泥团子。炊事班两口大锅同时烧洗脚水。到处稀泥,没地方坐,我们多数人都只能站着,一只脚先放进盆里烫,拿出来穿上鞋袜,再烫另一只脚,等另一只脚烫热了,解乏了,前面烫热的脚又站乏了,冻凉了。郝淑雯找了个长形木箱坐上去,两脚泡在热水里无比受用。首席中提琴手端着一盆水过来,叫她挪挪,他也要坐。小郝说不行,两人坐箱子吃不消,三合板箱子,咋吃得消两个屁股?中提琴手说是吃不消,那就请她起来。她看着他笑,意思是你想什么呢?我给你让座?中提琴手问她,知不知道木箱里装的什么。小郝不知道。中提琴手告诉她,装的是中提琴,正式的琴盒坏了,这个是舞美组临时用三合板钉的。小郝还是看着他笑,照样不让。中提琴手急了,说箱子里装的是老子的琴,小郝你不要吃屎的把屙屎的还麻到了!小郝仍然笑,学他的四川话说,老子就要麻到你。男兵们对郝淑雯毫无办法,不给她甜头吃她会抢。
……
书
评
荒诞时代下,两个伤痕累累的灵魂
作者:聂晓Man
时间:-04-20
也许她的眼泪是逆向地流淌,往心的方向。——题记以一个严歌苓书迷的阅读经验来说,《芳华》里所有的人物,大部分都可以在严歌苓以往的作品中找到对应的形象。毕竟,《芳华》应该也可以归到“穗子物语”系列里的,算是严歌苓打捞记忆、略带自传性质的作品。但一个人的记忆有限,能留在脑海中仍旧起舞的故人物毕竟不多,所以,这些人物能在以往的作品中找到原型,也就不足奇怪了。
感谢同事七月送给我热乎乎的新书。
那么,没读过严歌苓“穗子物语”的是不是就不能读《芳华》了呢?不是。反而是读过的,或许会有点别扭。虽说那些形象随已经褪色,但仍旧是有白色的模糊影子留存着的,但在《芳华》里他们都已经改名换姓了。《芳华》是紧承《灰舞鞋》写的,所以,《芳华》中提到的“情书”事件,没读过的人或许就有些突兀。不过,《灰舞鞋》中的高爱渝,在《芳华》里就成了郝淑雯;《耗子》中的黄小玫,在《芳华》里是何小曼,在《灰舞鞋》中她也短暂地登过场,再熟悉一点的人就知道,黄小玫、耗子、何小曼,她们的形容差不多都是一样的,头发过分得浓密、眼睛非常有特色、身上有一股怪味,就连《耗子》中男兵不愿意举黄小玫的情节,在《芳华》里也重新叙述了一遍。若是有更痴迷“穗子系列”的读者,可以考证一下这些人物究竟在“穗子”系列里出现过多少回。 《芳华》里写道:“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从来没有写好过。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我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我照例给起个新名字,叫她何小曼……”在这个更加有血有肉的人物中,严歌苓将自己也放置在了这个驱壳里,所以,何小曼比黄小玫,是更加丰富,更加不一样的。看待这个人物的眼光,也是要与之前的作品不一样的。
还有严歌苓老师的签名
写到这里,我发现我还没有在这篇书评中完整讲述《芳华》的故事。故事是容器,没有容器,灵魂便是一盘无处安放的散沙。故事是盛放人物的圣殿,而《芳华》的故事说到底,其实又是一个很老套的三角恋:刘锋爱着林丁丁,而何小曼又爱着刘峰。刘峰的爱耗尽了他,而何小曼的爱,也耗尽了她。故事的结局,是相对完满的:四十年后,刘峰与何小曼生活在了一起,但他们却仍旧做不成爱人。原因还是上面说的,青春时期那激烈而迸发的爱情,已经消耗得他们所剩无几。 若仅仅只是这样一个框架,那么其实它是非常脆弱和不值一读的。但是,这个故事因为发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里,那么它又重新焕发出新的色彩来。故事发生在“文化大革命”的末期,很多巨大的历史事件都一笔带过,诸如林彪坠机、唐山大地震,可以说,历史感很是浓厚。那个历史的时代仍旧遍布着阴霾,诸如性观点的落后、人人之间的相互的猜忌、责难与背叛、毫无真情,对于小说中人物们的悲剧,源头便是在这个时代。我看的时候,是很心惊肉跳的,因为对于意识形态的描写,就像是惦着脚尖走在雷阵之中。但严歌苓在处理这些时,使用的却是一种充满了黑色幽默的方式,将一切背叛都写成笑谈,将批判写成了狂欢。它似有若无地存在,但又总不让你抓到她的把柄。 小说中的刘锋,本是一个雷锋式的、人格毫无瑕疵的人物,但是,只因为他向林丁丁表白,在情迷意乱中不小心毛手毛脚了一下,就成了整个部队的头号公敌,双方成了“人民内部矛盾”。林丁丁拒绝刘锋是刘锋灵魂的一次死亡,但是,整个部队批判刘锋就成了刘锋灵魂的灰飞烟灭。青春时期的热恋,本是我们人性当中最为正常的部分,但在那个年代,却成了一种丑恶。小说里写道,人们可以慷慨地给予刘锋各种各样的奖章、奖牌,可以将他当成活菩萨一样供奉起来,却一点儿真情都不给他,不允许在他身上出现七情六欲。这是整个时代对于一个男人的人性阉割。 至于何小曼,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何小曼的父亲因为是个右派,被老婆嫌弃,因而“自绝于人民”。母亲带着何小曼嫁到了一个老干部家里,因而也就成了一个“拖油瓶”。小曼在整个家庭里都是多余的,小说里有一个句子:“少了小曼,这个家庭就完满了”,仿佛小曼是这个家庭的阑尾,亟待割掉一般。为了逃避,小曼来到了文工团,却因为晒了一个动了手脚的乳罩,被集体歧视了。古人都比那些人更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在他们的眼中,爱美是另一种罪恶,这何尝不是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人性阉割呢。 在一次排练中,男兵们不肯与何小曼共舞,只有刘锋肯接纳小曼。小曼的灵魂早已伤痕累累,所以对于刘锋一次无意的相助,她的爱意萌发得自然而然。那时,刘锋还没有遭到众人的唾弃,那还要等到他的灵魂再受伤以后,他才会注意到这个女孩,可他的爱早已经消耗殆尽,无法再给另一个受伤的灵魂了。 《芳华》采取的是与《灰舞鞋》完全不一样的视角。 《灰舞鞋》的视角是“我们”,小穗子成了第三人称。这里的“我们”,是对小穗子“情书事件”曝光以后对她冷漠与排挤的芸芸众生,“我们”是感受不到小穗子孤立无援的痛苦的,因为“我们”就是实施绝情的刽子手。而《芳华》的视角则是小穗子,是经历了众人讨伐的小穗子,是看透了人情世故的小穗子,所以对于刘锋与何小曼,她自然是有同理心的。因为刘锋与何小曼经历过的,小穗子都经历过。 小说的后半部分,跨度飞跃了四十年。四十年,什么仇恨都稀释了,郝淑雯(高爱渝)坦诚了她对我的背叛,对刘锋的冷漠更是无比愧疚。看来,人终究是人。四十年间,刘锋被下放到伐木团,又上了越南的战场,丢了一条手臂,就只能回到山东当梆子剧团看大门的。改革开放,他也随波逐流到了南方去淘金,但终究不是这块料,还和一个不良女孩来往。后来,他又来到北京,在侄子的公司里打工。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何小曼一直都伴随在刘锋的身边。读到末尾,我的眼睛湿润了。不是说这份爱有多么伟大,而是说,这份爱有多么执着。这份执着,在人人之间仍旧淡漠的时代,在刘锋的侄子参加刘锋葬礼都会迟到的时代,是多么的珍贵啊。 《芳华》是一个人性展示台,是一个不断碾压、拷问人性的砧板,在最不容易被理性压抑的青春时代,这群男男女女们在荒诞的时代里失去了人性中美好的部分。小说,永远是写人性的。其实,它也有很多其他的主题,例如红色时代的英雄主义,缅怀失去的青春,这些主题在以往的作品(诸如《床畔》)也有体现,这里就不说了。 《芳华》作为“穗子物语”中继《灰舞鞋》后的又一长篇作品,让我很是欣喜,甚至不得不去重读穗子的其他系列作品。作为严歌苓的书迷,“穗子物语”系列是我最爱的作品之一。不知道半年之后登上荧幕的《芳华》,又会用何种方式让我们重新看待那个逝去的年代,对此,我很是期盼。
书
评
行至不惊处回看皆芳华
作者:浪味儿仙
时间:-05-04
年年末,北京的冬天,医院里刘峰的灵堂前零星地站着几个人,灵堂外乌央乌央的家属焦躁地等待着冲进去置换遗照。一个一生谦让的人,离开之后也谦让着别人。世界翻天覆地地变,时间越走越快,曾经少年转眼半百,只有遗像旁的几株冬青还是当年红楼里的样子,像些青葱岁月里的人,坚毅挺拔,无论冬夏,无论旱涝。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的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现在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结过婚离过婚的女人们,残疾重病的男人,时间最后都把每个人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最后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的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脑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那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他们裹挟在时代汹涌的大浪里,用一身少年意气翻腾着,前行着,即使他们可能并不真正理解英雄意味着什么。年少的憧憬总是大胆、炙热,国家一声集结的号角,他们便从大江南北风尘仆仆而来。
那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模范梦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思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青春热血。即使他们经常在一夜天翻地覆之后醒来。青春的绳索牢牢拴在家国命运的石碑之上,他们有整齐划一的关于梦想的栖息地。
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人生使命,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碰撞。即使他们偶尔抱怨动荡的年代,他们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年代挺身而出,献出一身热血。
那是一个赤裸相对的年代,那是一个互相猜忌的年代,那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代,那是一个思虑再三的年代,那是一个复杂的大时代,那是一群复杂中挣扎的年轻人,他们慷慨激昂,他们一身斗志,他们有青春初生的蠢蠢欲动,他们有少年未褪的任性恣意,他们最终都流落于生活的角落,他们最终都没能忘记那段岁月印记。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
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爱情可以简单成一个甜品,爱情可以复杂成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英雄可以简单成一个老实人,英雄可以复杂成一种束缚。背叛可以简单成当面的痛斥,背叛可以复杂成权衡的选择。故事可以简单成青春的故事,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时代的内涵越是单一,人的定义就越是狭窄,但人性如水,汹涌或平静都是选择,不是全部。
时代的口号逃离了切实的文本就会飘渺,一个国家的选择需要有范例去印证它的正确。每个时代都会有人碰巧与上者重叠,于是被举国之力送上万人敬仰的神坛,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所以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向世人印证时代的号召不只是一纸空文且恰有其实。一个人作为人最本真的善意被无限放大,大到他自己成为至善的化身之后,就少有人将他当做一个肉体凡胎。于是所有别人不愿承担的在他人眼里他都有义务去承担,所有别人所拥有的根植于人性的情绪与欲念与他来说都是不可得。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好被刻意神化之后,便少有人能觉出那是一种好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得到了时代的尊重就理应付出更多,也理所当然地把他奉为墙上的口号与虚无的旗帜,也就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他本身作为凡人的特质。
刘峰的那双手为文工团付出了太多,如果没有“活雷锋”的吹嘘,这仅是一个吃过苦头且愿意帮助他人的老实人,但时代偏偏给予他太多,也剥夺了他太多。这双手带来过每一个女兵家人的包裹,修补过文工团的每一处破损,做出过战友新婚家庭的沙发,举起过何小曼对于善意与爱的希望。但这双手所做过无数的好事都在那一次“触摸”之后被清空。而那触摸,本是人发于心而落实于行动的真情,是每一个血性少年青春里该有的冲动。
当最平凡的善意被放大成“英雄事迹”,他便没有了其他“不凡”的权利。
战争的炮火中刘峰失去了右臂,支撑他扛起所有善意的右臂,拥抱过心仪的姑娘的右臂。而他模范人生的转折就在于这一次真性情的“拥抱”,在于被其他人看做是污点的“触摸”。他太好了,好到所有人忘了他还是一个人,也好到所有人都想从他身上找出一丝与大家的“世俗”相等的特质来平衡自己的内心。所以当他鼓起勇气拥抱林丁丁的那一瞬间,像一个久居神坛的圣人走向人间并且觊觎女色那般让那个姑娘不解,惊恐,甚至作呕,让众人惊诧、怒目。所以他心仪的姑娘让医生抱得,让摄影师抱得,偏偏让他不得。这就是那些奖章所带来的枷锁,将他困于时代所画的牢笼里,动弹不得。
所有不幸皆有庆幸,纵然那场灾难过后他又被再次抬上神坛,但往后的日子里,失去那条曾经做了无数好事的右臂,或许是他平凡人生的开始,他可以被当做一个普通的好人,他的善意于外人仅是一个老实人的古道热肠。他也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书,也可以离婚,也可以和发廊女一起生活,活成一个干什么都能被理解的人的模样。
他丢失在战场的右臂,换回了他本该有的人的德性。没有英雄迟暮的叹息,只有走下神坛的畅快。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二八年华的何小曼对于自己的认可和对于感情的憧憬都寄托在了刘峰的身上,他的善意支撑她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被命运边缘的人,也许得幸于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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