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都市晨报」
◎文/图徐报融媒记者张胜杰
9月2日,市民陈女士致电“急难愁盼晨报帮办”热线反映,自己所居住的紫金东郡3号楼地下室常年积水,散发异味,并且泡坏了不少存放的东西。3号楼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对方却态度敷衍。
“地下室就像化粪池异味难闻”
反映
“这地下室就像化粪池一样,异味难闻。”据陈女士介绍,紫金东郡一期3号楼地下室不知是何原因一直渗污水,尤其是近几日连绵的雨更是让整个地下室污水横流。陈女士说:“我们3号楼业主的物业费一直按时缴纳,没有拖欠过一分,可是地下室里物业不给打扫污水不说,连排水泵坏了物业都不过问,我们地下室里存放的电器、木质柜子等物品全部被泡坏了。”
从陈女士提供的视频来看,由于9月1日我市迎来一场强降雨,紫金东郡3号楼地下室的污水淹没了拍摄者的脚面。陈女士告诉记者:“这种事儿不是第一次发生,前几次下雨我们就已向物业公司反映过,可是只得到敷衍的答复,去往地下室的下坡因为长时间泡水已经长出了苔藓,那天我下楼一脚踩滑直接摔了个跟头。”
据了解,包括陈女士在内的多位业主也曾多次反映给物业公司,可是物业公司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将过错怪罪于业主身上———“8月30日那天我从一楼把电动车推到地下室,地面太湿滑,又都是淤泥,摔倒后我去物业公司准备要个说法,一位女工作人员说我‘你不能不去地下室吗?你摔倒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这种服务态度太让人生气了!”陈女士告诉记者,紫金东郡一期的小区物业由国基物业承包,每次到物业办公室,负责人都找不到,就算找到了第二天也会换人,“就像轮班值岗一样,一天一个人,今天姓马、明天姓王,就没有一个说话管用的!”
现场
淤泥堵塞排水池,污水两指深
9月3日上午,徐报融媒记者来到紫金东郡一期,前往3号楼地下室探访积水情况。还未进入单元门,就看到3号楼入户单元门厅上方布满了霉点,墙皮脱落,略显潮湿;进入地下室后潮湿情况更为严重———安全通道的门被水泡裂炸开,地上残留着不明混合状积水,恶臭的味道扑面而来。
“你看看现在这地上,向物业反映后还是这个样,除了给挖了一个两个指头宽的沟槽,没有任何变化。就这挖的排水沟槽,除了影响业主行走,没有任何排水效果。”陈女士指着地上的沟槽向记者说道。据悉,这个看起来狭窄的排水沟槽是近期业主们向物业反映积水情况后才挖出来的,从现场看来,新挖的沟槽的确没有什么效果。
同样住在3号楼的王先生闻讯也来到了现场,他指着地下室的大垃圾桶告诉记者:“我们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要在地下室放这么大的一个垃圾桶,难道地面的垃圾都要向地下藏吗?里面的生活垃圾都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了,又脏又难闻,谁都不敢动。”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在陈女士所说的地下室斜对面,有个不知道做何用处的空间,空间上方的金属管道正在哗哗向下流着污水,污水下方用一个绿皮大垃圾桶接着,溢出的污水一直流淌到地下室的地面上,而在不远处的排污口内,泥沙早已将其填满,只能任由污水不断积累。“昨晚下大雨,地下室抽水泵不工作,有业主下来手动开启的抽水泵,地下室的水位才终于下去,可是那位业主整个人泡在露着电线的污水里,如果出事了,谁来负责?”陈女士不无担心。
物业
有心改善,无力入手
当日中午,记者陪同陈女士等业主来到了紫金东郡南门处的国基物业服务中心,询问地下室积水解决情况。“我今天也是第一天上任,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清楚。”国基物业紫金东郡项目李经理告诉记者:“算上我在内,三天已经换了三次经理,我也是第一天调过来,业主遇到的问题我确实不知道。”随后,记者将陈女士遇到的问题向其讲述了一遍,李经理表示地下室的环境打扫工作的确应该由物业负责,同时物业也确实应该尽到排查积水点和检修排水设施的义务。
“但是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我不能给你打包票能够将地下室改善好。”李经理在查看完3号楼地下室情况后告诉记者,由于紫金东郡遗留问题复杂,需要处置的毛病太多,已经不是能够轻易解决的了。李经理说:“我想做好经理的工作,可是修理的费用不拨给我,我也不可能自己添钱去做。”据了解,紫金东郡小区内由于前几任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小区内小毛病多,“一期的路灯,到了晚上就不亮,整个小区都是漆黑一片;每栋楼的一楼和三楼,要么违建花园,要么私自扩建;各绿化带的杂草,也没有修剪的资金……以前的负责人没有上心,所以我的工作也会异常困难。我是有心改善,无力入手啊。”李经理说。
而对于3号楼地下室的污水情况,李经理表示,会在当天下午安排工人和保洁尽快打扫,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可是就在9月4日,记者又接到陈女士的“李经理待了一天就不见了,现在物业中心又没有管事的了,地下室的污水情况依旧那样。”
律师
建议实行业主自治或与主管部门协商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紫金东郡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业主的共有部分物业没有尽到服务职责,地下室污水横流,无人管理,绿化带无人管理。公共设施包括路灯、抽水泵等无人管理、维修。一楼、三楼业主存在违章建筑,无人管理。以上问题,根据民法典,都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都应当由物业公司解决或协助处理。如果因为物业公司怠于履行职责,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物业公司应当进行赔偿。至于一楼、三楼业主的违建问题,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如果地下室的问题,经检验,属于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和规范施工、偷工减料造成的,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返工、维修责任。
同时,张律师表示,鉴于目前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混乱,建议实行业主自治或者由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出面解决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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