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年同飞机打交道的人来说,飞机晚点、半路出故障、古怪的旅伴是三件最为要命的事儿。我曾经遇到过怕我在飞行过程中寂寞难耐,而喋喋不休了三个多小时的中年男性,并且一直在诋毁我喜爱的湖人队;也曾遭遇过几次飞机颠簸,飞机像喘着粗气的公牛朝云层横冲直撞;飞机晚点更是家常便饭,机场里的工作人员像是月饼模子里倒出来的一样,倘若在身上刻上五仁、百果之类的字样,倒也有趣。不过看久了,也就是看一群没有线的木偶罢了。
但当我经历了那次事件后,我认为对“最要命”的定义过于乐观,用“最”字过于草率。
那是一个台风天,出门实属万不得已,公司里出了十万火急的事,电话已经把我的手机挤爆。
刚进入机场大厅,有位背着双肩包、穿着白色连帽卫衣、蓝色牛仔裤的男孩儿毕恭毕敬地走在我面前,他留着一头微卷的齐肩长发,发质轻盈柔顺,颜色乌黑鲜亮,当某些知名品牌洗发水的广告模特也无不可。身材显然经过严苛的锻炼,但因为过于瘦弱而横竖长不出像样的肌肉,他在努力培养一种与其本身气质相悖的健壮,结果是欲盖弥彰。身高在公分左右,皮肤接近奶油色,肤质细腻,没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常见的痘坑疤痕。胡须刚刚刮过,像才修剪过的草坪一样清新。两道又黑又直的眉毛由于间距较近,不笑的时候有愁眉不展的感觉。鼻子是五官中的精髓,形状、大小符合最严苛的审美标准。唇形饱满,微微撅起,笃定能让中年女性心生母爱,想要搂入怀里。而他本人对相貌大有不以为然的态度,完全没有美貌者惯有的倨傲。
我想大概很难有人会对这样的男子有什么坏印象吧?
他轻声问道:“这位先生,请问您,如何办理登机牌?”
我很疲惫,胃囊扁平,时而发出哀鸣,本来想把他扔给乘务员了事,但是他自有一种魅力让人难以拒绝。我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也到了办理登机牌的时候,便同他一道去。却意外的发现,他和我搭同一架飞机。办好各类手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坐在一起聊天,到了接近登机的时间,广播里传来甜美的女声,这样的通知比肺癌晚期的诊断书好不到哪里去:飞机果然晚点了。
手机最终死去,倒也换来一分清净,这世上多得是自以为是的人,认为我是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孙悟空,只要念个紧箍咒,就能从天而降。不耐烦抖落了一地,又慢慢顺着裤脚爬上来。年轻人从双肩包里拿出一些食物分给我,看着他从那神奇的背包里不断掏出的东西,我不禁联想到哆来A梦,这样细心男孩子很少见,我要是个少女,定在这刻就爱上了他。
边吃边聊,得知他要去XX旅行,我对那里比较熟悉,便讲了几个必去之地,他淡淡的说:“到了那里再说吧。”
“怎么会想去那里?”
“因为。”他端坐着,以诵读圣经般虔诚口吻说道:“我的老师想去。”
“那他……”
“去世了。”他微笑着解释。
“老师”自然是个神圣的名词,然而现实生活中尊重到这份上也在少数——至少以我三十五年的人生经历来看是如此。
“是几个月前的事儿。”他补充说明。
除了“噢”也不知怎么接口,他继续说下去:“你想听听我和我老师的故事吗?”
一来等飞机何等无聊,手机下定决心的死去,此时天塌下来也只能由他去,二来刚吃了他提供的点心,不好意思说不想听。事实上但凡人家问你想不想听,除了说想,你别无选择。
于是我们像《阿甘正传》的开场那样,他负责自言自语式的叙述,我负责洗耳恭听,间或以“是这样啊。”的语言表示自己的礼貌。随着故事的深入,我的情绪被调动了起来,从敷衍到身临其境,也不过是几分钟的事儿。
他的口才不及相貌的一半出色,故事经由我的编辑整理,必然带着个人的语言色彩,如有不尽不实之处,希望听这个故事的人能原谅。总之我竭尽所能的还原了我所听到的,并且至今还在其中难以自拔。
“我叫阮风,今年二十三岁,是上海工艺美院的学生。有一对双胞胎哥哥,比我大八岁,说这个并没有什么骄傲的意思,他们并不喜欢我。与其说是不喜欢,不如说是讨厌,从记事起,他们的拳头就经常落在我的身上。
他们讨厌我是因为母亲的缘故,因为我和她长得很像,长相也过于秀气,所以母亲在我身上倾注了近乎宠溺的爱,对他们却不过尔尔。私下里我吃了很多苦头,而父亲则认为哥哥管教弟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因他本人也是哥哥们的拳头管教出来的。
母亲是上海知青,同父亲的结合带着强烈的目的性,时机成熟后(当然是她自以为时机成熟),她便不顾念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和父亲毅然决然的离婚。曾有一段时间,我怀疑过她对我的情感,不过,被她离婚后经常寄来的衣物吃食和感人肺腑的信给淡化了。
母亲的离去加速了我和哥哥们关系的恶化,甚至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而父亲对我也没有什么好感,在家里感到窒息、痛苦,长年寄宿在学校里。高考那年,母亲多次来信让我报考上海的学校,她酷爱美术,自己没有机会发展,寄希望在下一代身上,无奈哥哥们在美术上的才华几乎等于零。我比之稍有天份,却也不是什么可造之材,但为了离开家,我用功苦读,勉强用文化分弥补些特长上的缺陷:这在读艺术类学校的学生里也算是比较特殊的。终于考上了上海工艺美院,为此我又和父亲狠狠吵了一架,终于让他对我彻底厌恶,我的行为对他来说是种双重背叛,他扬言每年只给我学杂费,生活费让我自己想办法。一方面他的确想为难一下我,其实更想为难的还是母亲,虽然这小小的报复,不足以泄愤,但也算是穷途末路的赌徒扳回了一局。
到了上海后才发现事情远比我想象的糟糕复杂,母亲当年执意回沪,不惜抛弃所有,却不曾想她魂牵梦绕的家早已没了当年的情分。兄弟姐妹们各自成家,且儿孙满堂。之前的老房子已经拆迁,当时他们以各种甜言蜜语,巧取豪夺了本属于母亲的那份,此时抵死不认。最后母亲只好和八十岁高龄的祖母挤在一个不足十三平米的房间里,日日忍受兄嫂的白眼和冷言,靠每月不足千元的低保,还有掩人耳目的干钟点工的收入勉强度日。这和她在家时的日子天差地别,而因为尊严,之前她只字未提。
金秋十月,新生们拖着新皮箱背着新背包,穿各色崭新的衣服羞涩而隆重的登场,簇拥着他们的父母,个个面带着对刚出壳小鸡的呵护神态,面面俱到的打理着一切。而我看着交完学费,余额不足以支撑到月底的存折,心如十二月的冰凌,冷而尖利。我问母亲回上海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她回答:“这里有我的梦,有我的家啊!”
我细细咀嚼着母亲的言语,切开这句话的皮囊,深入血液骨髓,却一无所获。我明白这是一句空洞、愚蠢的话,她欺骗了自己,欺骗了半辈子的时光,此时又欺骗了我。
决心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不管怎样,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过程比在炼狱好不到哪里去,不想赘述。直到大二,一切才有了好转。因为我遇见了女神,我的老师。
经过一些周折,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个美术培训班里当裸模。去之前我想象了在陌生人面前宽衣解带的情景,这其实是一份比较辛苦,甚至在一般人眼里有些难以接受的工作,如果我是个女人,弄不好将来在婚姻上会有些问题。不过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做这样的工作,一动不动的光着身子摆好一定的姿势坚持一个小时,一般只有老年人才肯做。所以这样一来薪水就比较可观。总之生活费算是有了着落。
其实在我去工作之前我就知道她,她的培训班离我的学校不远。她的爱人是在美术界小有名气的人物,名字在杂志上频频出现:罗彦,他的父亲罗覆也是美术界响当当的人物。开过多次画展,有各种挂名的美术培训中心。还有个画廊,吸引了一批文人雅士,这个画廊是由一处旧式花园洋房改造的,市值已经超过两千万。我曾经路过一次,长久驻足,心内无限向往。而门口的保安和各种停放整齐的豪车告诉我,这根本不是我能去的地方。而他今年不过三十六岁。世家,意味着在学画的道路上有诸多帮助,不会为了画笔颜料采风的路费发愁,只管在光线良好,幽静芬芳的画室里抒发艺术的灵感。恕我偏激的说,清贫的艺术家创作含有汗酸气和穷酸气的艺术作品,不管作品本身有多伟大,这点逃避不开。
她的美术培训班,口碑不错,收费也比较高,但相比之下,一个是日月之光,一个是萤火罢了。不过据说她和丈夫从小一起学画,拜同一个老师,在学生时代,才华远远超过丈夫。
我是由熟人介绍去的,界于对裸模需求的恳切,根本谈不上什么面试,只是见面确认了一下薪资,以及上课的时间。那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她穿着一件宽松式样的白衬衫,下面是一条淡蓝色的紧身牛仔,淡黄色的豆豆鞋。她生的并不十分美,皮肤近乎苍白,头发又过分黑,五官显得有些朦胧。颧骨有些高,鼻根部微微突起一块。嘴唇厚而色深,是侧影画的首选模特。身高在公分以上,手脚细细长长的,像奋力伸展的丝瓜藤蔓。即使去国王的宴会也不会逊色于珠光宝气、浓妆艳抹的贵妇,仅凭她那双秋夜的星空里精挑细选出来的眼睛,闪烁的温柔、智慧以及高贵,就能让一堆庸脂俗粉黯淡无光。我知道她的名字:宋宜柠。叫了一声宋老师,她伸出左手,我忙递过手去,她柔软清凉的手轻轻握了握我的整个手掌:“不好意思,我是个左撇子。”
“如果不是母亲花了一年的时间纠正我,恐怕现在和您一样。”
她笑了起来,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笑容像是秋日花园里融融的阳光。
正式开始工作时,她关上了所有门窗,我在屏风后脱衣服时,她一直在和我说笑话,并问我:“准备好了吗?”
“可以了。”
“就把自己想象成……”
“光与线条的结合体。”我接口道,然后站在她的面前,按照她的要求摆出造型,学员们安静的观察,显然训练有素,不会给模特造成压力。我渐渐放松了下来,可以将她讲的话整理好了放进大脑的库房里。她的确是个高明的老师,讲得深入浅出,避免了一堆看似深奥,实则无用的理论,是我最中意的教课方式。
下课后,我穿好了衣服,学员们纷纷出去了。她说我很专业,也很敬业。
“那是因为我也是学美术的。”
“怪不得!”她惊讶的跳起来,以我对女人的浅薄了解,相对男人而言多数女人都是天真的,因此无论是政治还是战争,需要阴谋和狠心的,都是女人所不在行的,而女人的天真分为两种,一种是未经世事的天真,另一种是性情纯良的天真。她属于后者,这样的女人活到八十岁,也是一样的天真可爱。
她让我画一幅素描给她看看,我照着她的样子画了一幅,用了她课上提到的技法,她细细看着我作画的过程,指出不足之处。她说我灵气有余,基础没有打好,我告诉她学画的初衷。
“你不要看轻自己,你是适合学画的。相信我的眼光,你绝对可以上到一个新的层次。”
这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对学画有了信心,并且想继续干下去,甚至以此为生。
有了一份可以让我衣食无忧的工作,还得到了免费的专业指导。她经常把我留下来讲解,以弥补我作为旁听生的不足。这是一段幸福而又难忘的时光,我全部的快乐,也许是别人掉落的饼渣,但即使有一天被推进焚化炉,这样的感受也不会淡化。天使的翅膀上有数以万计的羽毛,总有一根洁白纯净的羽毛,会躺在我孤单粗糙的灵魂上。
阮风讲到这里时,乘务员宣布我们可以登机了,由于旅客稀少,我们就坐在了一起。飞机起飞后不久,开始发放餐点。他慢条斯理的将食物送进嘴里:“原来飞机上的食物很好吃啊。”
“何至于?那是因为你不常吃的缘故吧?我是一想到飞机上的食物就会泛胃酸。”我扒拉着食物,空姐善意而理解的对我笑笑,标准的露出八颗牙齿,这样的笑脸估计得个全国空姐微笑前三名也没问题。只是人如果连微笑都要用尺衡量,岂非毫无趣味,不活也罢!
“是啊,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所以连怎么换登机牌也不清楚。”
我快速的结束用餐,简直是扫雪般,然后要了咖啡,对他说:“无非是速溶咖啡罢了。”
“其实也很香啊。你对关于飞机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似的。”
“飞机这东西麻烦极了,类似中年人的婚姻,食之无味、弃之不便。”
他也要了一杯慢慢啜饮。
我们在弥漫着速溶咖啡香味的氛围里继续故事的脚步。
她有个儿子,已经九岁了,却和五六岁的孩子一样矮小,让人担忧他从此以后便停止生长了,一双空洞呆滞的眼睛体现着智力上的不足。他们这对如此优秀的夫妻居然生出这样一个孩子,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儿。每天下课后,保姆把孩子送来,他叫苗苗。她把孩子抱在怀里苗苗苗苗的叫,时而发出怪声:喵喵喵,苗苗是只小花猫。这时孩子就格格的笑,她也跟着笑。孩子不会说话,只会含混不清的叫朵朵,她说这是她的小名儿。
她把他高高举过头顶说:“苗苗真聪明,听见外婆这样叫妈妈,你也这样叫。”
苗苗是个特殊的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走路也跌跌撞撞的。但是等她放上音乐,无论贝多芬、舒曼、海顿、柴可夫斯基,他就左右摇晃,一副心旷神怡的模样。然后她把调色板放到他面前,他就开始拿起笔朝各种颜色的格子里蘸去,然后涂抹到画布上。
“天哪!他是个天才!”我的视线被画布吸引,无法挪开。
她久久的看着我,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除了我从没有人这样说过。”
“他确实是天才,我是不得已才学画的,实际上我对音乐十分钟情,这些曲子我听过不下百遍,每个转折,每个起伏,像每天要走的路一样,了如指掌。刚才他听的是海顿的《小夜曲》吧?海顿是贝多芬的老师,他的命运多舛,性格柔顺,甚至有些奴性,他的曲子多为柔情,甚至带着些卑躬屈膝的讨好。前一首贝多芬的《小夜曲》则充满了忧伤和压抑,无望悲愤,怎么走也走不到出口,又不能不愿放弃的纠缠。你再看他画的画儿,开始的用的全是冷色调,后面慢慢改为暖色调。他不会什么技法,也不懂构图,但是对颜色的运用可谓别出心裁,而整幅画儿都充满了音乐的节奏感。他既可以理解音乐的变化,还能将音乐的变化记录在画里,难道也不能称之为天才吗?”
她又翻出他以前画的画儿,这不是偶然,每幅画都有这样感觉。
她谓叹道:“天才往往是被庸才杀死,视为傻瓜的。毕竟世上的庸才远远多于天才啊。”
孩子在循环播放的音乐里不知疲倦的作画,我们并排站着欣赏,她理解着属于美术的部分,我理解着音乐的部分,不知不觉时间慢慢过去,一幅令人惊叹的画慢慢完成……
我在画室工作了半年后,她已经可以安心的将钥匙交由我保管,让我负责每天的打扫,清洁工作,锁好门窗。作为报酬,我可以住在画室的阁楼上,那里有很多她收藏的书籍,画册。还有很多孩子的玩具和他画的画儿。不想回宿舍的时候,我便在这里看书、整夜听音乐、看苗苗的新作品,徜徉在最纯粹最简单的世界里,抵挡长夜的绝望和孤寂。
画室是一套顶层加阁楼的房子改建的,虽说是阁楼也不觉得如何压抑。这里有洗浴设备,也可以做简单的饭菜。她经常会在画室画画,一画一个通宵,因为阁楼和下面毫不相干,我们可以自行其事。有时候我会坐在楼梯上,听着下载了海量古典音乐的MP3,默默的看她作画。这个角度,只要不发出声音,我可以看着她的一举一动,而不被发现。她是个才华横溢的画者,画风有点像尼古拉..菲钦,没有特别模仿跟随的对象,大气深沉,线条饱满,用色却显得谨慎保守。我常想,如果她有苗苗用色的魄力,那该是多么伟大的画家啊!
一个雨夜,雨是从黄昏就开始下的,一直下到九点也没有偃旗息鼓的意思。雨点极大,撞向玻璃发出粉身碎骨的倔强的声响。真是为雨感到心碎啊,这样拼命的扑上去,盲目而可笑,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而在尘世之外,说不定也有一双慧眼为世人心碎,如此辛苦而徒劳的人生,又是为了什么呢?我们谓之执着与努力的人生态度,在某些看不见的眼睛里,岂不是和雨一样的莫名其妙。
我静静地坐在楼梯上看她,她已经画得忘我了,我用手凭空描摹她的背影,她乌黑垂直的长发,她的纤细得仿佛没有生育过的腰部,她的一切在黑暗的楼梯拐角处的青年手里绽放,而我是个多么无耻的偷窥狂,她会因此而生气吗?
突然楼下的大门开了,我本能的缩进更深的阴影里看,进来的人是她的丈夫。
在杂志上见过他无数次,见本人是头一遭,画室里光线充足,他的相貌尽收眼底,光洁的额头上没有一丝一缕杂乱的发丝。活动频率很高的双眼,很难有片刻在某一个物体上停留,看着会让人慌乱。唇形硬朗富于质感,公分左右的身高,身上没有养尊处优的赘肉,体型完美,健壮,到健身房做教练也够格。十一月的天气,只穿一件银灰色衬衣,一条黑色的剪裁合体的西裤,他生的十分年轻,却故意穿老气横秋、质地良好的衣服,意图培养一些威严气势罢了。公正的评价:他的一切无可挑剔。
他把双手按在她的肩部,低下头去像是在亲吻她的脖子,他背对着我。我只能看见这些,我看不见她的表情,是欢喜还是享受呢?木扶手光滑舒适,此时却仿佛生出荆棘,让人无法把握。
“你的画比从前更好了,你知道如果挂在我的画廊里,多少人会想出重金买下它?我的事业需要你,就像我们从前那样……”温柔多情的丈夫徜徉在甜蜜的回忆和爱情里。
“然后挂在那些连水墨画和油画都分不清楚的富豪们的别墅里?”她柔声回答。
“毋庸置疑,艺术是需要肯定的,况且画廊里不乏有鉴赏力的买家。”
“艺术是被时间肯定,而不是被金钱肯定的。你所谓的鉴赏力,指的是买下这些画,将来会不会增值的鉴赏力吧?”
“你还是那么理想化。”
“高更、莫奈、梵高和我一样理想化。”
“因此他们生前如此潦倒,什么时候你能从你的乌托邦里醒来看看这个世界呢?”
“我觉得这个世界的审美和意趣没有改变,改变的是你而已。”
“什么时候你才肯从个不名一文的地方探出头来看看改变的世界,什么时候你才能把用在那个傻瓜身上的心思用在艺术上?”
她扔下画笔推开他的手:“他不是傻瓜,艺术的内涵是一样的,只是表现方式不同,绘画、音乐、舞蹈都是表现的方式,做父母同样是一种艺术,你的艺术并不比我的艺术伟大。”
“我不承认有这样的儿子。”
“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这是你不可改变的事实。”
他停了片刻,似乎在考虑些什么,接下来便把画架推倒,调色板扔出去,她要去抢夺,也被扫在了一边:“如果有错,那也是你的错!如果有惩罚,那也是对你的惩罚!”
他以松鹤的姿态进来,用豺狼的面目拂袖而去。看情形,这不是第一次争吵,像排练娴熟的舞台剧,剧中的男主角似乎不需要情绪的酝酿就爆发了。
此刻无论如何也不能下去吧?我是个无耻的偷窥者啊!
从前看过一个关于食人草的片子,这时心里大概也长满了类似的植物吧?要不了多久,我的整个人就被啃噬一空,灰飞烟灭了。
过春节的时候,她儿子死了,死于意外。幸而是春节,培训班不上课。我同一些对她素有感恩之情的学员去吊唁,送上花圈和帛金,花圈他们收下了,帛金当时就被退了回来。
葬礼在殡仪馆内进行,简直可以用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形容。那些人都是冲着吴彦的名头去的,悼词写得像一首优美华丽的诗,将一个九岁的弱智男孩描绘成一个智慧无双、万中无一的神童。这仿佛是个盛大的化装舞会,孩子的死像鸡尾酒一样,在高脚杯中闪动着猩红色,除她之外每个人都豪饮,额手称庆。
她沉浸在柏油一样的伤痛里,数度昏厥,以至于她的丈夫不得不先把她送回去。
葬礼后,她的丈夫来过一次画室,带来保姆收拾关于孩子的一切东西,说是怕她睹物思人。保姆忙活了一个下午,收拾出一堆玩具和孩子画的关于音乐的画儿,然后交由他拿走了。他们走后,画室仿佛一下子大了很多,原来这个小小的孩子曾留下过这么多东西。房间里像被割开的子宫,灰尘在阳光下显露狰狞,每一粒都居心叵测,朝我的皮肤和鼻孔扑来,像一群张牙舞爪的小魔鬼。
她终于来上课了,来的不过是她的装满美术知识的口袋。每天,她游离在神秘的空间里,纤细的身体像辽阔长空里飘摇的短线美人风筝。无论怎么努力的奔跑,当她坠下时,我也无法牢牢接住。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种从没有经历过的悲哀。
有一晚她和往常一样留下来画画,我也像往常那样坐在楼梯上看她。她背对着我说:“你还是下来吧。”
原来我的秘密早就被她窥破了,为什么她没有说出来呢?
我慢吞吞的走下去,她拉过椅子,让我坐在她的身边:“喂,你还记得我儿子吗?”她的声音干涩,像是一段晒了几年的木料发出的。
我说当然记得,这是个多么可爱的孩子,他的眼睛和你长得很像,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把音乐捉到画板上的小画家。
“为什么你记得他,而他的至亲却一个都记不得他了?他们从来都不会提起他,好像他从未出生过。”
把他的死当做鸡尾酒一样畅饮的亲人们,酒精早就挥发完毕,哪里还有什么残留呢?
“你想要他的东西吗?”我看着自己膝盖上的破洞,正在张开五公分左右的嘴巴,对我窃窃私语,说的是精灵的语言,一个字也听不懂。
“你有?不是被他全扔了吗?”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像刚握过冰块一样冷。
“我喜欢他的画,每晚都会拿出来看看,恰好留了一幅在枕边。”
“你喜欢他的画儿……”她的眼泪滚落在我的手背上,一种具有腐蚀性的疼痛蔓延上来。
我轻轻拿开她的手,爬上阁楼去拿孩子的画,我往前递,她往后缩,然后她抢过来,死死搂在怀里。
“我看过一个电影,鬼使神差看的,以为是科幻片来着。由朱莉安.摩尔主演,片名都记不起来了。内容倒是很清楚,说的是外星人抓走了地球上的几个孩子,用各种手段消除父母对孩子的记忆。有些父母真的把孩子忘了,只有朱莉安.摩尔始终不能忘记,一直在寻觅,甚至不惜对抗那些看起来根本无法战胜的外星人。最后母爱完胜了天外生物,孩子回到了母亲身边。”膝盖的精灵语时间长了也能听懂一些,它说:这样说有用吗?我不理它,继续说下去:“要母亲忘记自己的孩子是不可能的吧?或许有称职和不称职的区别,但不爱孩子的妈妈,世上一个都没有吧?”
她说:“一个都没有。”
“想让母亲忘记自己的孩子的人,比外星人还愚蠢,不是吗?”我继续对着膝盖发问。
她代替膝盖回答:“是的,他们是一群愚蠢到极点的人!”
“孩子在母亲的心里,烧光所有的东西也拿不走回忆。”膝盖开始不好意思的点头。
她把手放在羞涩的膝盖上说:“谢谢你。”顺势俯下去,开始漫长的哭泣。我想我总算为她做了些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痛哭开始减弱,再大的雨终究会停歇,正如再悲伤的哭泣也终究会停止一样。
她问我有烟吗。我说我不抽烟,不过可以为她去买。她从口袋抽出一张百元新钞递给我:“顺便买些酒菜。”
我拒绝拿她的钱,她说再怎样也不能花一个比我小一轮的孩子的钱吧。我便不好坚持,半个小时后,我们在阁楼上喝听装啤酒。我只喝了一听,她已经喝了五听,阵亡的易拉罐横七竖八的躺在地板上。我没有阻止她喝下去,看样子阻止毫无用处,今夜若是不在我这里喝痛快了,也会跑去别处找酒喝,毕竟酒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我能做的唯有保持清醒。
她终于醉了。拉我的耳朵,揪我的头发,像某种胆怯又爱挑衅的小动物。她看着我,却不过是在看一个全然陌生的物体,类似写生的风景,素描用的苹果。
还好,她是典型的文醉,没有闹也没有吐。每隔二十分钟要求去上厕所,我把她扶进厕所,她把我推出门去,一个人折腾了半天,完了回去倒在我的床上继续睡。到了十二点后,她彻底安静下来。
她像一个浸泡过水的布娃娃,柔软得似乎能折叠起来,又比想象中的沉重许多。她睡着后,我浑身湿透,四肢无力的倒进椅子。
听人说醉酒的人会因为看顾不力,致使呕吐物吸入器官而死亡,于是我决定不睡了,拿来mp3循环着听德沃夏克的《第九交响曲新世界》,一会儿进入肤浅的梦境,一会儿被这十九世纪的伟大音乐家用乐器砸醒。
早上八点后,估计她没什么问题了,把拿着巨型锤子的德沃夏克推出门去,睡死在椅子里。醒来时浑身酸痛,肚子上多了条毯子,她已经悄然离开。
过了几天她问我当晚有没有失态,我说没有,像只文质彬彬的兔子。
她说那今晚继续喝。
她抱着膝盖静等着啤酒,像一只仰望高枝上难以企及的嫩叶的漂亮的梅花鹿。
我为她揪掉易拉罐的拉环递给她,她喝了一口说:“以前总觉得时间太少,甚至腾不出时间画画,现在孩子没了,时间多得简直想天天坐在门槛上看蚂蚁干活。”
我想为自己也开一瓶,结果拉环断了。没有合适的工具启开,画室最多的又是美工刀,便傻乎乎的用上了。结果工具不趁手,用力又过于鲁莽,按着罐体的那只手被拉了一道深而长的伤口,鲜血很快在地板上聚了一滩。她慌忙找来干净的毛巾包扎,又仔细看了刀身:“要去缝一下,还得打破伤风针。”
她替我挂号拿药,伤口不断的渗血,两条毛巾全部湿透。医生要我高举手臂,却毫无用处:“看来是血小板的问题。”
医生打开毛巾,想给伤口撒一些云南白药止血,血顿时涌了出来。我倒没觉得什么,她的脸白了,死死握着我的胳膊不放。
回到画室已经很晚了,在楼下坐着,她接来热水给我擦脸擦手,然后将手臂上干透了的血迹一点点拭去,毛巾一到脸盆里,水就变成了红色。她长长的叹了口气,我侧着头看她:“没事儿,只当是献血了。”
她换了一盆水来,蹲下来给我解鞋带,我从椅子上站起来。
“你害臊啥呀!照年龄,你都可以叫我阿姨了。”
我盯着纱布上黄色的碘酒痕迹说:“充其量就是个姐姐。”
她把毛巾绞死了,往脸盆里一扔,坐到我对面的椅子上,她身后有一幅学员未完成的画儿,画的是一个伸出双手的人,从这个角度看,其中的一只手像是在掐她的脖子。
“我想对你说些事,除你以外,没人可以说。”
“唔。”我拾起前几天给她买的香烟,衔一根在嘴上点上,然后把火机装进烟盒扔给她。
“你学会抽烟了?”
“不是什么难事儿。”我只会把烟吐出来,即使一只手没受伤,抽烟的样子也潇洒不到哪里去——肯定没有一个成熟男人抽烟的样子潇洒。
“对于孩子的死,我有个疑问。”她摆弄着烟盒,拿出香烟,又塞进去。
“嗯,听说是个意外。”
“从确诊孩子是……不太聪明后,他从没抱过他,更别说带他出去玩了。也是从那以后,他很少回家,住在画廊里。他自尊心比一般人强太多,我能理解孩子的事儿对他的打击有多大。一直是我一个人苦苦的带着苗苗,虽然有保姆,也怕保姆们欺负这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他的父母觉得是生了个瘟神出来,而我的父母总是劝我把孩子扔到乡下去,自愿出一笔钱找个经济条件差点的亲戚带孩子。然后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继续绘画事业,不在这个狭小的画室里自毁前程。总之,在这个家里,除了我没人喜欢这个孩子。他居然趁我上课把孩子带出去玩,一直到晚上九点他才回来,我原本活生生的儿子,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他说他们去了东方绿舟,拍了很多照片,后来孩子说口渴,他去买饮料。把孩子一个人留在了湖边玩耍,回来时孩子不见了,和工作人员把那里地毯式的翻了一遍,最后在湖里发现了孩子浮出的尸体……
我和苗苗去过那里,尽是些水上游戏,临近湖边拍照会有工作人员来劝阻,孩子怎么会轻易的淹死了?他又怎么会放心的让一个这样的孩子独自呆着?他那么厌恶孩子,为什么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事先毫无预兆的,就想起带孩子去玩了呢?”
我掐灭了吸了一半的香烟,实在是太苦了:“他是怎么解释的?”
“他给过我很多解释,说孩子毕竟是他的亲骨肉,哪有不疼爱的道理,至于没有看顾好,的确是他的失职,那也是因为平时不带孩子没有经验的缘故;游乐园那么大,工作人员也有疏漏的时候;总之一切都是那么合理,问急了他就说那么你拿我抵命好了……
我看了当天的照片,每一张孩子都在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可是我每看一遍,我的心就那么忐忑。”
我可以想象他的口才,还有她的天真:“事到如今,你也不要再责怪他了,他是孩子的爸爸,一定也是难过的。”我无意为这个男人辩解,我这么说完全是为了她,
她往后靠了靠,似乎更深的陷入了扼着她脖子的手中:“那么,为什么我提出再生一个孩子,他始终没有答应?他连碰都不肯碰我……”
“有别的原因吗?比如,女人……”
“有一次他被我逼得没办法就说:要是再生一个傻瓜出来怎么办?我宁愿断子绝孙,也不要再生孩子!”
我望着她的眼睛,她也同样注视着我,这一刻,我想我们心里都有了同样的答案,于是我们同时把答案的石头扔进沉默的湖底,石头不是尸体,决计不会有浮出水面的一天。
我们忘了欧阳修在《醉翁亭》里写道: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
之后每隔几天她就找我来喝酒,一喝就是酩酊大醉。相信假以时日,她便能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酗酒者,而我就是彻头彻尾的帮凶。手上的伤愈合得很慢,我在暗自猜测肌肉是否在偷懒。
那天晚上她又留下来,要我去买酒,我断然拒绝了。如此忤逆她还是第一次,她气得站起来要自己去买,我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拉住她。她奋力挣脱,像一只遭了暗算,落在网里的野兽。我咬了咬牙齿,把她扯在怀里,顺势按在床上。她抽我的耳光,并不十分用力,也没有大喊大叫。我本能的用受伤的手按住她,她瞥了我的手一眼,立刻停止了挣扎。伤口已经裂开,有微微血迹渗出,并不多厉害。我用受伤的手抚摸她的头发,她闭上了眼睛。我亲吻她柔嫩的眼皮,用下体抵着她的腹部。我的声音变得遥远而陌生:“不是想要个孩子吗?我可以给你。”
她的眼泪滑落下来,淌到耳朵里,我替她舔干。她得明白,我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孩子,我们是势均力敌的。
进入她的身体后,她的身体里有个环节像是被打开了一样,我们的动作开始变得粗野而激烈,像是要置对方于死地般的。她翻身骑在我的胯部,用细密洁白的牙齿狠咬我的肩部,下体因此变得更为强硬。高潮时她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一样叫喊。
那一晚她没有离开。
“我会再生一个傻瓜吗?”天亮时她瞪着天花板问我。
“即便是个傻瓜,我也要。”
“你就是个不切实际的傻瓜。”她摸着我的头发。“不过我也是。”
“第一次见你,我就特别特别想摸一摸你的头发。”
“真是奇怪,我也是这样想的。”
“无可救药了。”我把她的头发握在手里。
“我当时想,呀!世上还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唔。”
“留长发不令人讨厌的男孩子,全世界找不出第二个。”她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喂!我大你那么多,你又那么漂亮……”
“唔,从前有只小山羊叫咪咪,它有个朋友是黑熊阿噗。请问山羊咪咪为什么和黑熊阿噗做朋友?咪咪爱吃青草,阿噗爱吃蜂蜜,请问什么咪咪不吃蜂蜜,阿噗不吃青草?路过的乌龟卡卡说:宋宜柠是个傻瓜,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喜欢就在一起咯,喜欢就吃咯!”
“我们不是活在童话里。”
“嗯,的确不是,不过你已经在现实里生活了那么多年了,并且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干吗不过一下童话里的生活?我长得好看,可是从小哥哥们就讨厌我,尽情的打我。唯一喜欢我的妈妈,也可以随时抛弃我。一个人来上海,父亲不给生活费,像牲口一样为了三餐干活。
因为好看也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但是她们能明白我的感受吗?能做到在一起就好好在一起,不为了这样那样的理由分开吗?
我知道什么是安全感,有热饭吃的时候,就尽情的吃吧,可以喜欢的时候就尽情喜欢吧。人生又不是存折,快乐存进去没有利息,我不想愁眉苦脸了一辈子,到快要死的时候打开人生的饼干桶一看,里面除了碎屑啥也没有。”
两个月后她怀孕了。
先在我那里用验孕棒测,清楚无疑的两道红杠,医院做了检查,确认无疑。然而离婚的事儿却远远没有怀孕那么顺利,双方父母都不同意,吴彦坚决不肯。别的不要紧,肚子里的小东西,却是顶顶要紧的。她说我回去再和他谈谈,不行就走法律程序,钱财什么的一概不要,应该很容易解决。
“画室是父亲在我十八岁那年买给我的,我想即便他再生气,也不会把我扫地出门。画室只要能开下去,我们俩的生活就没问题。”她把自己穿得像只熊宝宝。
“我的工作单位已经联系好了,下半年先过去干活,等毕业。同学们都是这么干的,我也没有问题。”
“就这么办吧!”
她暂时关了画室,专心办理离婚的事儿。
终于吴彦来找我了。
这是我预料到的后果之一,他总会察觉到问题的根源,瞒得再紧也会有败露的一天。
他仔仔细细打量着我,如果有必要,他是不惜撬开我的嘴巴检查我有几颗虫牙的,他眼底里有少许愤怒,惊讶喧宾夺主:“她就是为了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要和我离婚的?”
“我想是的。”
“那么这事是真的?”他从兜里掏出一张化验单,这张单子我也见过,上面有宋宜柠的名字,最醒目的是妊娠测试阳性几个字,现在不知道他以什么方式获得了。
“是的。”
他像是听了本世纪最幽默的话一样大笑,然后开始揍我。
我也天天锻炼身体,做很多力量和柔韧的练习,但是他的身高和爆发力占优势。没多久我就只剩了招架之功,他的拳头又快又准,随后把我像块破布一样扔向画架,画架被我压塌了,尾骨碎了般的疼痛。我抱着头不让他伤及要害,对于挨揍我有丰富的经验,只是哥哥的拳头和他比起来像娘们一样无力。他打累了便开始踢我,我用手护住下体,最后他带着全胜的喘息坐在对面的凳子上,看着我在地上滚来滚去。
“你就像个令人恶心的虫子。”他对我呸了一口。
“我的确是条恶心的虫子……不过比起杀死自己孩子的艺术家来……”
他跳起来一脚把我再次踹翻,我捡起骨折的画架用尽全力朝他抡去,正中他的右胳膊,他吃痛抱着手臂。我在地上捡了把美工刀对着他。
我大口大口的喘气,血腥气不断往上涌:“你已经不爱她了……也不想和她好好生活下去……”
他拎起椅子朝我的砸过来,我扔了美工刀,往旁边滚了滚,椅子擦着我的胳膊呼啸而过。我抱定了非死即伤的决心,也没有力气再负隅顽抗下去。他也大口喘着粗气,领结滑稽得扭在脖子后头:“我不爱她?我们十岁就在一起画画……”他的眼睛红了,眼泪含在眼眶里,这一瞬间,我几乎认为他爱她爱到了难以置信的地步,几乎对自己的行为含着歉意和后悔。
他走出去后,我吐了几口血在地上,然后昏迷过去。
醒来后爬去卫生间处理了伤口,不知道自己在地上睡了多久,身上每一寸都像碎了一样。反复问自己:她还好吗?
阮风讲到这里停顿了下来,我们坐在最后一排,他说话声音很轻,别的旅客根本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后来呢?”
他平静的看了看窗外:“她被丈夫用电线勒死了,推算起来就在吴彦把我打得昏死过去以后。没人知道当时是什么情况。她痛不痛苦,害不害怕。他杀了她以后就打电话报警自首了,认罪时只说他们之前有个痴傻的孩子,所以当她再次怀孕后他非常害怕,他一直让她去打胎,她却不肯。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失去了理智,勒死了她。案子轰动一时,几个月里全城的人都在谈论,我不想知道进展都很难。
后来我明白了他为什么没有杀我,也没有提到我的存在。他要把这件事永远瞒下去,留一点最后的尊严。吴彦的父母为他四处奔走,同样有背景的她的父母也卖力的想置他于死地,双方斗的两败俱伤。可是最后不知道他们达成了协议,事情有了戏剧性的转变。很长一段时候以后我才悟出来:其实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毕竟价值观是一样的。她的父母一松口,事情就好办了,他是自首,又宣称自己有精神问题——艺术家有精神问题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最后判了死缓,相信几年后,案子的影响力淡了下来,凭借吴覆的实力,保外就医什么的,可能二十年他就出来了,也许连二十年都不要:何其英明果决的自首啊!轻松要了三条人命,付出蚂蚁一样的代价。才华换来的权势果然比才华换来的快乐有用多了,宋宜柠,她到死也不会明白这些。”
他用手指梳理了一下头发,仔细而缓慢。没等我向他说些什么,事实上我还没想到和他说什么好,故事像天方夜谭一样,令人瞠目结舌。他便站了起来,向洗手间走去,我以为他是去痛哭吧。他的背影充满了青春的魅力,却不是每个这个年纪的人都能有的魅力。
二十分钟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回来,一位内急的旅客跑过去拍门。我站了起来,跟着空姐跑过去,拍着门叫他的名字,里面没有回应。我们迅速找来工具撬门,门开后,看见他的头套在金属细绳圈里,脚尖离地,舌头吐了出来。空姐朝后退去,职业素养让她没发出尖叫,但是没能阻止她一屁股坐在地上。
阮风死了,吊死是最立竿见影的死法之一,不到三分钟就可以要了一个人的命,并且我知道他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死法。
带着这个荒诞的故事我继续在混沌不堪的人世间忙碌、生存。只是从那以后,无论有多么要紧的事,我再没坐过飞机。
编者按:此文以优美流畅的笔触,触摸了人性中深的暗的所在,刻划了生命的的无奈和无常。作者对芸芸现实中人有一种宏大的眷恋,且为人们指出,任何人都不会和生活达成和解,面对生活的咄咄逼人,没有人能反手抽生活一记耳光。面对生活的悲剧,我们猝不及防,时刻会被碾为碎片,文风精致优美,叙述如行云流水,作者用比喻较多,且不乏出彩之处。此文再长点就具备了中篇的规模,故事可读性强,通篇无滞无碍。故事借鉴了通俗小说的一些策略,也较成功。
当然,此文也非尽善尽美,如此文乏活生生、毛绒绒的生活质地,编造的痕迹略重,编得不着痕迹是一种境界。另,开篇略长,可适当瘦身。结尾不必把年青人写死,把人写死,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且一定是剧情需要,不然就有点落了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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